一般来说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一起来看看西昌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
一、转学原则
(一)班额控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学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学校无空余学位不得接收转学生。
(二)严格条件。学校接收转学生必须以学生户籍迁入、监护人购买合法房产、工作调动、务工经商随迁且符合西昌市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为依据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1.户籍迁入我市已满半年的本市户籍学生(截至登记当月户籍迁入已满6个月)。
2.原户籍在本市,外出就读现需回昌就读的。
3.非本市户籍在昌经商、监护人工作调动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相关要求的。
(三)各学段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四)市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五)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办理转学。
二、办理流程
(一)户籍迁入市内和原户籍在本市现需回昌就读的,按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进行审核登记。如监护人购有合法房产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片区学校的,则按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有空余学位由学校安排登记办理手续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入学;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后,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全市城区、城郊及周边乡镇的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将统筹结果反馈至申请学校,由学校通知申请人统筹结果和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登记时间:
春季学期: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
秋季学期:2024年9月1日至5日
(二)非西昌市户籍符合转学条件的在昌经商、监护人工作调动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城区、城郊及周边乡镇的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提供学位。
登记时间:
春季学期: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
秋季学期:2024年9月1日至5日
登记地点:市教育和体育局三楼310办公室
三、转学材料
(一)本市户籍生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房产相关资料(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在昌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截至登记当月,法定监护人持有西昌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四川省居住证》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购买合法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租房合同和租房备案的时间均须在截至登记当月至少满6个月。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且租赁合同截至登记当月须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在昌经商的,截至登记当月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办理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在昌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截至登记当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在昌经商的,提供西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至登记当月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且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法定监护人在昌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个人缴纳的不作为转学依据。
(三)非西昌市户籍因监护人工作调动随迁子女
1.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监护人的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函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三)转学材料审核后,工作人员将在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学位已满须统筹安排的,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视为放弃转学;不按时到校办理转学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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