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学校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以下简称“添翼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添翼计划”计划招生205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确定及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区、市)负责组织。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办法
4月12日至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未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统一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志愿以考生在各省(区、市)填报志愿时所填专业为准。
报名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添翼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录取办法
5月下旬,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等基本资格条件审核结果,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获得资格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须按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添翼计划”专业志愿。
我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
五、其他
(一)我校“添翼计划”招生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添翼计划”招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三)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添翼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五)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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