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学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第一条招收对象
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第二条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中山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及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
2.证明材料需要考生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6日-2024年4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可读。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三条选拔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考生组织报名材料审查,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第四条录取政策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拟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并通过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获得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考志愿。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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