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生村医免费培养工作每年面向全省计划招生500人,优先招收愿意扎根农村服务的学生。培养方式为3年制普通专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大学生村医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一)招录办法
1.招录计划。每年4月份前,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地提出的岗位需求,会同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对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普通专科批次,单列计划、单列志愿招收。
2.招录规则。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须签订承诺书并交至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否则不予投档。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成绩达到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相应学校。培养学校依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3.*签订。学生入学后,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大学生村医在校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二)培养要求
大学生村医免费培养工作遴选省内开设有高职高专临床医学、中医学的院校承担,按全科医学方向培养。根据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培养,适当增加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健康管理、妇幼健康、职业健康、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培养适应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健康守门人。培养学校要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医毕业前教育,确保每一位大学生村医清晰了解我省培养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诚实守信、践行约定、扎根基层、报效国家。
(三)就业与履约管理
1.就业安置。大学生村医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后签署的定向就业*,到规定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对当年报到的大学生村医(含延迟毕业的),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按照乡聘村用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县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单位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定向就业*。大学生村医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确有特殊原因,经用人单位同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可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报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大学生村医可以在省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调整。
2.毕业后培训。大学生村医毕业后,免试注册乡村医生,按有关规定参加助理全科(含中医助理全科,下同)医生培训,并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毕业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村医,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到期不再聘用。
3.履约管理。大学生村医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的,须提出暂缓履行*申请,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的行政机关应当不同意应届大学生村医毕业前解约。大学生村医在校期间如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除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外的专业。大学生村医毕业当年因生病不适合从医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的,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解除*。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大学生村医毕业后未按*规定到村卫生室工作,或在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提前离职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2年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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