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量化赋分,公平公正”的原则,槐荫区外来随迁子女的招生按照量化赋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槐荫区外来务工入学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外来随迁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在槐荫区长期实际居住,持有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截止到8月31日连续且满6个月)。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信息登记:
1.在济南市合法务工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截止到8月31日连续且满6个月),或在济南市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截止到8月31日连续且满6个月);不缴纳社保且无营业执照的客运、货运运营人员可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单位驾驶证明或*。
2.在槐荫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所需资料:
(一)外来随迁有房产
1.槐荫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户口簿;
3.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证;
4.监护人身份证;
5.户口簿或房产证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上传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二)外来随迁无房产
1.槐荫区居住证(截止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
2.适龄儿童户口簿;
3.监护人身份证;
4.济南社保缴纳证明或济南市营业执照(截止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不缴纳社保且无营业执照的客运、货运运营人员可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单位驾驶证明或*。
5.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上传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其他说明
(一)请结合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外来随迁有房产”入口和“外来随迁无房产”入口进行登记;
(二)登记信息凡能通过大数据核验且可检索到的,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三)申请人各项证件加分时长上限为6年;
(四)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选择其中一所意向学校现场确认,不可重复确认;
(五)非居住型公寓、商铺、写字间不作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六)外来随迁子女是指非济南市市内四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七)逾期未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
(八)申请登记报名不代表确定录取入学,以录取学位情况为准;
(九)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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