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初中2026年春季转学,目前相关安排已部分发布。主要面向滨海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需转学的情况,以及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一、转学登记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区域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26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预计于2026年2月25日左右通知入学)
三、登记审核地点
新区教体局委托部分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请学生家长根据房产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到指定学校登记。具体参见附件1。
四、登记须提交材料
(一)《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2)。
(二)《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3)。
(三)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还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四)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或居住证电子信息凭证(见“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微信小程序首页);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各页、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各页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除学生户籍证明外,上述材料均应属于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内的同一区域,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五)特别提示
1.如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租房学生将按照居住证属地统筹安排到塘沽九中、塘沽河头中学、塘沽新城中学、大港七中、大港九中、汉沽九中、海滨三校。请租房学生家长自行前往上述学校进行登记。
3.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学校将不予补录有关信息。(具体情况请咨询登记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要件要求材料真实,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填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
(二)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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