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是最早建设、长期布局在我国西北地区的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涵盖理工经管文法教艺八个门类,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完整。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双碳”目标战略需求,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港澳台联招等。
第十三条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与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以集体决策、质量优先为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加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考生成绩,结合体检意见,将考生调剂录取至缺额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艺术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和社会奖助政策:学校品学兼优奖学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每项最高不超过500元。学校还有王涛英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安东奖学金、SPE奖学金、连云港徐圩新区菁英人才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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