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通识学院、体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共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6个、成人教育专业40个。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院校申请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填报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12:00至3月21日17:00登陆学校网站单独考试招生系统(学校官网报名入口http://www.scct.cn/),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许填写6个专业志愿),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缴费及打印准考证,也可来学校(校本部)办理以上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笔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各学校组织考试,使用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根据《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规定,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高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专业类测试标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品质,通过回答问题现场评分,满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三校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笔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笔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职业技术技能测试以操作考试为主,内容包含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可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等,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计分。
第十三条我校于2024年3月23日8:30至11:3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文化素质笔试考试;3月23日到3月24日(具体时间以我校安排为准)开展“普高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考试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陕西交通职业技术院校本部)。
第十五条我校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将所有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和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预录取的考生于2024年4月8日8:30至4月1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报到注册截止后,我校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在陕西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次预录取报到注册后,如个别专业出现缺额,我校在4月14日17:00之前组织递补录取。具体情况以我校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文化素质笔试由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
第二十条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我校认可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笔试成绩,但优先录取在我校参加文化素质笔试的考生。
2.学校只认可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未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计算总分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考生分数,淘汰比例(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等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由学校纪委纪律检查室全程监督。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三条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至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大类的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我校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的考生;高职教育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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