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南京师范大学,简称“南师”,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市,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

一、关于报考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可以报考。

2.自考、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报考。

3.什么是同等学力考生?有什么报考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要求复试前达到)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2)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目录。

4.大学三年级学生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不能报考。我校不接受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硕士生?

可以。

6.在校研究生能报考硕士研究生吗?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

7.非师范类考生是否可报考我校?

我校为一所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招生无师范、非师范类专业之分,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毕业后自主择业。

8. 能否跨专业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其他专业均可跨专业报考。

二、关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

9.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学位有何区别?

二者均采取全日制攻读的方式,其区别主要有两点:

培养目标不同。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则主要是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专业学位是培养在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不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

10.简章上列出的招生计划是否包括推免生? 

简章上列出的招生人数只是计划招生人数。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招生计划人数中包括推免生名额。因推免生名额确定在制定招生目录之后,故推免生接收名额无法提前准确确定。

11.硕士生有哪些录取类别、学习方式?报名时如何选择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指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体在招生目录中明确标注。研究生毕业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12.硕士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如何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的学历、学籍须在教育部学信网里查询到,若因各种原因未能查询到,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学籍的认证报告。考生的学历若是在国(境)外获得的,须在报名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3.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初试合格后是否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14.我校硕士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办法如何?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具体复试办法请见当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15.我校硕士招生历年各专业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如何? 

因每年报考人数以及录取情况不一致,故我校不统计每年的报考人数及录取人数,以免给考生造成误解。

三、关于学费和奖、助学金

16.2014年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17.原来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公费硕士研究生不需要交学费,2014年研究生全部收费后,他们会有很大的的经济负担吗?

2014年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国家同时出台了完善研究生教育保障机制的文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18.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吗?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样享受国家层面和我校规定的奖、助学金政策,总体而言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9.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读期间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关于推免生接收

20.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何时开始?

我校每年9月初会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学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申请。

21.所有招生专业都能接收推免生吗?

接收专业仅限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其中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除外)。

22.接收推免生有什么鼓励政策?

(1)获取推免生新生奖学金。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报到入学后可获得3000-6000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其中直博生可获得10000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2)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直博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3)优先选择导师。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享有选择导师优先权。

(4)补贴复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

五.相关咨询和参考 

23.我校硕士考试是否有参考书?在哪里购买? 

我校招生简章中大部分学院都有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以凭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初试科目代码在硕士目录查询系统中查询。招生简章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不是考试范围。

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购买,或者到各地图书馆借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参考书的邮购工作。

24.是否举办专业辅导班?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5.是否提供导师名单与联系方式?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时只报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各学院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确定指导教师,因此我办不提供导师名单与联系方式。如需了解导师信息,可登录各学院网站查阅各专业导师介绍等信息。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信息咨询,考生应登录所报考学院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各学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详见招生简章的最后)。

26.考生如何及时查询研究生报名、考试、初试成绩等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参考书目、复试笔试参考书目、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均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有关通知,查询自己初试成绩、是否进入复试、是否进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同时,考生需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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