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划线原则
(一)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体育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
2.高职(专科):按照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满分(160分)的一定比例划定。
(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按照物理组合、历史组合分别划定,其中:物理组合按照今年体育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数×考生占比×1.5的比例划定;历史组合按照今年体育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数×考生占比×1.5的比例划定。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高职(专科):按照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
志愿填报
(一)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体育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之间不得兼报。
(四)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按照我省2026年高考填报志愿相关规定执行。
(五)填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填报志愿。![]()
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省招生考试院在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2+省级统考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录取批次
设置2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本科;
2.高职(专科)。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凡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并写入学校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
3.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1〕8号)规定执行。
4.考生若已填报体育单招专业并被预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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