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长沙学大教育
长沙学大教育

人气:160 2025-07-29

文章导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部分农村学校可根据学位富余情况适当延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问:2025年全市小学毕业生有多少?小学升初中的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2025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19191人。小学升初中的基本政策为:

1.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即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实行划片招生。城区奎文小学、新屋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百宜小学实行“多校划片”,其中,奎文小学、新屋岭小学的毕业生由新屋岭中学、道吾中学和雅礼实验北城学校共同接收;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和百宜小学的毕业生由集里中学和雅礼实验北城学校共同接收;均需另外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或无房证明)。具体办法见集里中学、新屋岭中学、雅礼实验北城学校、道吾中学和关口中学学区划分表。全市初中起始年级班额,除城区和少数人口密集的乡镇中学按55人控制外,其余学校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非浏阳户籍,在浏阳无房产,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浏阳就业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或随法定监护人就读。

2.各公办小学毕业生,入读所属初级中学只需凭学籍证明(或学生手册,或素质教育报告册,下同)报名。新屋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和奎文实验小学的毕业生,需另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或无房证明)。

3.城区浏阳河中学、集里中学、新屋岭中学、雅礼实验北城学校、荷花中学、关口中学和道吾中学统一于8月4日—8月10日在“湘易办”APP上“浏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接受新生报名(8月4日0时报名通道开启,8月10日24时报名通道关闭)。除“划片”范围内的学生外,所有需跨片区就读的学生,经街道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审验有关材料,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和居(租)住信息,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查房产信息,在人社部门核查社保信息后,由学校根据生源及学位富余情况,参照小学生源排序办法和微机派位确定并适时公布各校新生名单。

个别初中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符合条件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则由市教育局按照小学生源排序办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微机派位统筹安排。

问: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部分农村学校可根据学位富余情况适当延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问:现役军人的子女入学有何政策?

答: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按《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和军队有关文件执行。

问: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的子女可以在原学区入学吗?

答: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征收补偿*,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如拆迁*为住房安置,但已超过两年实际未交付住房的,可凭街道办事处证明作为“有房”依据入学。如拆迁*为货币安置,但还未购房现实际租房居住的,两年内选择原住地学校可视为“有房”,选择新住地学校须凭有效购房合同方能视为“有房”(可允许暂未交房),现租住房不能视为“有房”。

问:2025年我市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市委、市政府历来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下发了《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办发〔2016〕10号)文件,2017年下发了《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政办发〔2017〕17号)文件,市教育局依据上述文件制定并印发了《浏阳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浏教通〔2025〕12号)。7月4日,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门调度会议,明确由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市教育局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还将采取下列举措: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招生期间,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市教育局督导、普教、职教等科室将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巡视、督查,以规范招生行为。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在招生过程中违规招生的学校,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将由市教育局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举报电话,接受大家的监督,并受理对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对民办学校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限期整改,直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课程开班,学校地址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长沙学大教育 长沙学大教育 你也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让课程老师跟你详细解答 4006-303-880 在线咨询
预约申请试听课程

只要一个电话,我们免费为您回电

推荐课程
同类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咨询电话:4006-303-880

汇上优课 招生合作 版权/投诉

川ICP备07505283号

 以上信息知识产权归“长沙学大教育”所有,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侵权或投诉,请联系我们处理。

汇上优课 长沙学大教育 高中辅导 湖南​浏阳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课程?赶快告诉课程顾问,让我们顾问马上联系您! 靠谱的培训课程,省时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