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考提前录取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和艺体科技特长生录取。将考查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方案和艺体科技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实施。
提前录取
(一)自主招生录取。由自主招生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和特色建设需要,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定自主招生录取标准,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6月18日-20日,有关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组织招生录取。录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21日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导入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公布录取结果。
(二)特长生录取。采取先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6月21日-23日,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完成特长生报名、专业测试,并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7月1日,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根据本人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告知书提示慎重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7月3日前,由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本阶段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拓展阅读
关于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考生录取。报考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在综合录取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填报志愿。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关于并列考生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则先参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成绩相同,再比较会考科目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即:先录取A等级多者,A等级数相同,再比较B等级,优先录取B等级多者,依次类推;若会考科目等级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考生报到时间
7月18日前,市教育局将通过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名单,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查询链接及报到须知,并于7月18日-20日组织考生报到。学生须持准考证或初中学籍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限定报到时间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办理退档手续。因录取考生未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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