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和普通中职校招生,考生须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每个学生可填报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合计3个,普通中职校志愿2个。
报名条件
学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3〕59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且须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并获得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学校面试或专业测试
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招生学校,需制定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流程、应急预案。面试或专业测试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组织实施。学校也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采取线上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招生学校,要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
(一)面试或专业测试报名
1. 学生凭已完成签字确认的《202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信息确认表》(右上角标注“随迁”字样)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1所学校计)等材料,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办理面试或专业测试报名手续。
2. 中职校面试或专业测试不得收费。
(二)面试或专业测试安排
面试或专业测试的科目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须按照《202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安排面试或专业测试时间。
(三)确定合格名单
招生学校应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完成后,及时将自主面(测)试结果告知学生,并在学校官网公布自主面(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职校自主招生资格库”。
志愿填报
2024年本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志愿填报统一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志愿在市级统一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书面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报考中职校自主招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合计3个,普通中职校志愿2个。学生填报的招生代码(6位数)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报考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并进入“中职校自主招生资格库”。
学生须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填报有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中职专业,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学生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书面志愿表上完成签字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时不可更改任何志愿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签字确认的学生,网上填报的该批次志愿无效。
招生录取
随迁子女招生以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学生录取成绩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方式,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末位同分时,则采用末位同分同投进行投档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普通中职校志愿录取。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录取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被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的学生,不再进行普通中职校志愿的投档。
普通中职校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志愿及计划等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招生学校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学生,可根据学校计划余额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1所学校并到招生学校进行登记。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录取,同时将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征求志愿录取仅限普通中职校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不进行征求志愿。符合2024年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参加了学业考试且有有效成绩,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
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结果。
其他说明
(一)被中职校录取的随迁子女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2号)、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凭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学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二)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中职校自主招生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后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或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并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具体要求须按照当年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随迁子女学生就读中职教育阶段,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8号)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国家资助等政策。
(四)随迁子女学生就读中职教育阶段,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职校收费标准缴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五)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独立设置的艺体类学校,须制定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独立设置的艺体类学校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缺额不再递补。录取学生名单于2024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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