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教育部、省招委会的全面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省招生考试院负责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投档规则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防止、纠正院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院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分配专业和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普通类和体育类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分别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不区分历史类、物理类,统一按艺术类编制招生计划,统一划线,统一进行投档和录取。填报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组”方式,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投档模式主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只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
新高考录取方式主要变化为:
(1)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改革前,以院校为投档单位,一个院校就是一个志愿,每个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志愿,每个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专业服从范围不同。改革前,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可在招生院校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改革后,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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