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接收推免生指标
推免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代码125601﹞、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其它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四、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要求;
3.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推免生报考专业原则上与本科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注册填报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28日12:00。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2.申请人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审核的考生不具备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预计从9月29日到10月20日(请及时关注研招网,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3.我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面试通知。
4.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负责通知。
5.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工作。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6.对面试通过、体检合格的考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
2.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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