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想要报考武汉大学的艺考生可以看看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5%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戏剧影视文学
(一)招生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表演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27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表演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有关说明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全部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再比较高考成绩,再相同则全部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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