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乒乓球、篮球
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2023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及赛事名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在高中阶段(或相应学习阶段)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非高中阶段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乒乓球仅限个人项目)。
注:1.“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乒乓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以及参加过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职业比赛的运动员。
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不招收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曾参加全国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于2024年2月7日12:00至2月26日下午16:00前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材料包括: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及查询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有照片的查询页面截图,网址为https://ydydj.univsport.com);
3.近三年原始成绩册(封面和有本人信息页)、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5.生源所在地2024年高考报名凭证扫描件。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
(三)资格审核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3月初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在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缴费。
四、考试
(一)体育专业测试
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二)文化课考试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五、选拔录取
(一)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高考前,对于已参加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的考生,分项目招生,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确定并公示我校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已被有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选拔。
(二)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合格考生,分招生项目,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最高招生计划数。
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相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三)高考录取
1.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体育教育(师范)专业;
2.我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进行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限定的普通类招生专业在生源地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前,可录取至符合要求的普通类专业。普通类可选专业:英语、日语、法学、金融学、会计学、旅游管理。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2023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5300元/生•年)。按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收取住宿费,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面向全校本科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学费减免等23个学生资助项目,各二级学院设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70余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伯藜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学校也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具体情况,给予不同措施资助。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条件和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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