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加强舆情应对,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招生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三)跨界(学科交叉融合及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由归属学院(部)负责统一管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数点进位,下同)。
(二)一志愿上线(《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下同)考生数未达到录取指标130%的专业原则上须接收调剂;达到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30%,但低于150%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生;超过150%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生。
(三)各专业一般只进行一次复试,即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在同一批次内复试,共同排名。接收调剂量较大的专业可以分批次组织复试,即第一批次对一志愿考生组织复试,后续再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
(四)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的批次,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高于200%。
(五)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招生学院(部)制定和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部)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复试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专业具体的招生指标、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资格审查、日程等信息。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复试时需核验身份证、准考证,禁止携带通讯设备,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一)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300分,MBA、MPA专业除外)
1.专业复试科目,满分100分。可设置笔试,具体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2.综合面试
(1)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
(2)每个面试分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须独立评分。
(4)满分120分。
3.英语测试
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80分。可设置笔试,具体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4.如专业复试科目、英语、思想政治等考核测试独立于综合面试进行的,考官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满分为200分,会计硕士(MPAcc)复试满分为3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二)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各招生学院(部)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文章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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