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
(一)组织和职责
我校2023年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调剂志愿考生可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的学院需提前申请。线上复试采取中国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备用系统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科目笔试调整为线上笔试或口试,纳入综合面试中一并测试。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人组成。其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院建立复试录取组织管理机构和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等。
4.组织人员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按专业或相近专业)和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不少于5人,随机确定工作组成员。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各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
参加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可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资格同复试工作组的要求),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Part.1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含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分数线、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工作。自命题各科目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命题组长要对考试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复试科目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信息对外保密。复试科目试题管理要有专人监督,以防泄露。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试,加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单位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面试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面试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负责面试题库命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命题和组织工作。
(5)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学业背景评估成绩、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Part.2 学院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考生的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全景录像和录音。
(2)负责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情况记录表》,含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并当场评出各项成绩。复试工作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Part.3 学院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依据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线上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
(二)内容要求及计分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科学确定复试的内容和办法,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评价,同时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复试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复试工作水平。
1.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等。此外,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形式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心理测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安排。
(3)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组织体检,考生录取前须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背景评估占10%,复试科目考核占2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招生专业可适当调整,提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5)学业背景评估、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学业背景评估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业获奖、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学业背景评估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
复试科目考核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采用题库试题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学术学位偏重基础理论与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考核;专业学位偏重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应用知识能力考核。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打分成员不少于2名教师,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sr);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
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拟录取后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复试前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告知书,拟录取阶段须签订定向培养*。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各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程管理(MEM)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50%。
其他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单独考试按招生专业人数安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6.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注:本文内容摘自《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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