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千块钱考个技能证书,可能工作没保住,“雷”却踩定了。当下正值春招旺季,“山寨证书”骗局绊住了不少急于找工作的人。日前,人社部发布通知称,将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专项治理。一起来看看具体的通知要求。
一、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是,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二、步骤安排
(一)全面自查(3月—4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相关情况请于4月30日前送我部。
(二)调查处理(4月—6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三)建立制度(7月——)。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此后,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同时,各地人社部门要联合编办、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活动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的评价发证活动。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的培训评价发证宣传活动进行审核监测,对其中不合法不合规的依法依规关停相关网站和新媒体账号,清除关联网页。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等有关政策宣传,按照我部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新职业培训评价发证工作。加大对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及其评价范围的正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判断证书合法合规性和含金量等。
(三)积极稳妥实施。要稳妥处理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杜绝边清理边继续违规开展的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拓展阅读:技能证书有哪些?
技能证书一共有三种:劳动部证书、人事部证书、建设部证书,这些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反应的是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一、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经营师、策划师、营养师、秘书、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公关员 、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 、园艺师、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会计职称、企业法律顾问。
三、建设部证书造价员、建筑预算员、建筑质检员、建筑材料员、建筑施工员、建筑安全员、 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装饰预算员、装饰施工员、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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