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需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以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以下简称“网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
三、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在京报考:
(一)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在京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
(三)其他考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各报考点2025年研考网报公告执行。
本市研考报考点由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安排。各报考点负责发布报考点网报公告,接受考生咨询,并负责做好符合本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信息采集、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考生选择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网报要求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2.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支付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五、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由报考点组织实施,确认时间及工作安排以所选报考点公告为准。届时,考生可选择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开始前,各报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注: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二)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4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三)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所选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报考点告知考生。
(四)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六)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该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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