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子女归侨、侨眷考生、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等符合条件的八类中招考生可以享受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 号),公安烈士、公 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 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 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 5%的 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 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 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 10 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 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 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 10 分录取。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 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 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 可照顾 10 分录取。
(四)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 5 分录 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 5 分录取。
(五)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 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 〔201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 知》(豫政联〔2019〕2 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 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 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 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 照执行。
(六)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 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 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 192 号)要求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 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 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 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 号),持有驻外使 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 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注意: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加分,不重复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 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
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 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商丘中考分配生最高可享受降50分录取机会
商丘市初三考生中招报考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政策要求报考第一批次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在中招录取的时候,有享受最高降低50分录取的机会。
什么是分配生
分配生是指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拿出一定的招生计划,综合各初中在校生人数以及应届毕业生总数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将这些招生划分配到各初中。近两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以最高降低50分的优惠进行录取。
各初中名额具体怎么分配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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