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类科目均实行考评分离。来看考试时间、地点及参考指南。
考试安排:考点设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可乘坐轨道交通三号线在鱼胡 路站换乘387路公交车,在高职城公交站下车步行300米即 到达学校北门。 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2025年12月13 日开始;音乐类2025年12月14日开始。考试结束时间届 时视考生规模等情况统筹安排;考试时段随机编排,以考生 准考证上公布为准。考试流程主要包括6个环节:
【环节1:入校安检】考生须于本人准考证上考试起始 时间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下简称 “两证”)从学校北门有序进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产 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 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考试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域。 进入考点封闭区域前,应将考试违规物品妥善存放,确需携 带且无地方存放的物品须按要求存放到“集中存放点”,服从 考点安排,主动接受安检。
【环节2:报到准备】通过安检后,考生沿路标至相应 参考类别报到处,按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休息室等候;非 素颜或发式不合规的考生,须卸妆、整理后方可进入。 ![]()
【环节3:签到候考】考生在考试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达 候考室入口处,在视频监控下再次接受违规物品检查、确认 未随身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后进入候考室,出示本人“两证”签 到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接受考前教育。
【环节4:检录备考】考生到备考室(或备考区域)等 候随机安排考场,其中,播音与主持考生须现场一次性抽取 3 科试题并备考;舞蹈考生换装做热身准备;服装表演考生 进行形体测量。考生在考场门口,凭本人身份证和《考试流 程确认单》经初步核验身份后在《考场签到签退确认表》上 签字确认;在考场内再次进行身份核验完成检录。
【环节5:视频录制】考试视频录制分科目进行,每科 目仅录制1次、不得中途暂停,无特殊情况不得中断录制、 不得中途退出考场。考生站在考场内指定位置通过显示屏查 看本人信息,根据指令完成考试视频录制,考试时间结束将 自动停止录制。考生须按要求在录制区域内进行展示,展示 完毕、提前结束录制须向上伸直右臂示意并口头表达“考试完 毕”;如考生中途自愿放弃考试,仍须逐科录制视频(向上伸 直右臂示意并口头表达“我自愿放弃某某科目考试”)。科目间 如需换装,在考场内换装区域进行。具体流程详见所附相应 指南。
【环节6:签退离场】视频录制完成后,考生在考场门 口完成考场签退确认,再前往离场签退处查看各科目考试录 制视频前、中、后各3秒进行确认,确认只涉及视频是否本 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内容或状态等,确认无误后 完成离场签退手续离开考试区域。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点内 逗留,沿路标返回“集中存放点”取回个人物品后立即离开考 点。 考生按照考点安排,依次完成入校安检、报到准备、签 到候考、检录备考、视频录制、签退离场6个环节,方为完 成考试。 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说明》(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官网)、 指南(扫描下方二维码)以及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详细了解 考试安排、考试流程和有关提醒,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 凡参考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各 项要求、考试方式等。
2.考生从2025年12月10日10点起,可登录市教育考 试院门户网通过高考报名入口或艺体招生考试专栏,下载并 自主打印本人准考证,下载前需完成信息确认、考风考纪教 育等,如信息有误可到报名区县招考机构更正后再确认。音 乐类考生填报曲目等信息以及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 装表演类考生上传有关科目所需的伴奏音乐(MP3格式), 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12点,截止时间前未上传伴奏音乐 的视为考生不需要。伴奏音乐上传完成后考生须在线播放进 行确认上传成功,建议考生参考时携带存储伴奏音乐的U盘 备用(须清除无关内容)。如考生上传及备用的伴奏音乐均 不能播放,考生仍须无伴奏完成考试,不影响评分。
3.请考生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携带本 人“两证”按时参考,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请及时办理临时身 份证,避免影响考试。截至考试起始时间未到达相应科类报 到处的考生将视为迟到,迟到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参考。
4.请考生遵守着装及妆容等要求,如影响评分,责任由 考生自负。考生应参考相应科类考场的录制区域示意图(详 见指南附件),注意录制背景颜色,做好着装等相关考试准 备,着装不得带有具有明显辨识度的文字、图案等,不得穿 演出服(礼服)、奇装异服,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 头饰、配饰等),除服装表演、国际标准舞考生外不得穿高 于5cm高跟鞋。考生须素颜参考(包括但不限于贴假睫毛, 涂粉底、眼线、眼影、口红、腮红,戴美瞳等)。考生发式 均须前不遮额,后不掩耳。其他要求请考生务必详阅《考试 说明》。不合规的考生,须卸妆、整理后方可报到、进入休 息室。
5.考试所需的随身携带物品在参考过程“物随人走”,请 考生妥善保管,离开时注意检查是否有拿错、拿漏,避免遗失。
6.考生对考试过程存有异议的,需在离场前向考务工作 人员反映,一旦离场视作考生无异议。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 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 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作弊。 凡在专业考试(含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 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 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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