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23日开始。本次自考考试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及兴安盟设立考区。考生在报考时,依照自愿的原则选择考区,认真核对所选课程,缴费成功后不可以再变更所选课程和考区。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时间: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2023年下半年(含)后没有报考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等。注册成功后,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图像采集要求见附件1。考生采集个人图像时,如有特殊情况,例如线上采集的图像始终无法通过验证,需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3.完成信息采集后,考生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内完成。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考生报名方式
1.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新考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请所有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新考生在此期间务必完成预报名。
2.9月19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报考资格。
3.9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4.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后选课、缴费。考生采集个人图像时,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考生线上采集的图像始终无法通过验证,需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四)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报名
考生在通过一门及以上笔试课程后方可报名实践课程,每次报名,最多可选择4门实践课程。
9月23日9时— 9月27日17时,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费标准为30元/科;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本次网上缴费仅为2024年下半年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报名费,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学考试栏目“主考院校联系方式”)。注意:考生未在下半年完成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考核)或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考核)未通过,后续再报名还需网上缴纳报名费。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改革完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我区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及“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项试点工作。目前开展的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有:西南交通大学的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专升本);武汉理工大学的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四川农业大学的动物医学(专升本)、农业(专升本);中国传媒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等专业。“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专业有: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务管理(专升本);中国传媒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专升本)等专业。
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过程性考核”或“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报名工作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有意向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咨询具体报名事宜,并登录有关主考学校官网查询试点专业具体实施方案。2025年上半年,首次对考生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统考成绩进行合成。不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仍按照原考试模式进行报名、考试。
(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
(四)“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五)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毕业需求,允许已完成主考学校(吉林大学除外)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考核的2016年之前的在籍考生,按照规定报考本次考试,过渡期专业的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截止到2024年下半年,并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10月27日进行,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