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发布公告,参加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工作需要或变动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换报考地点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广大自考考生:
考生因工作需要或变动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换报考地点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变动转考报考的,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本人需要选择新的报名点报考。
二、跨省转考,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实施细则》(琼考〔2023〕1号)规定,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跨省转考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统一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转考平台进行转发和接收,不再以机要形式递送,也不接受转入考生的纸质考籍档案。
三、考生办理转考时间和要求:
(一)转出受理时间:2024年9月1日-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省准考证等材料,到省考试局自考办申请办理转出。
(二)转入受理时间:2024年9月23-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出省准考证等材料,到省考试局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并对转入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和签字,逾期将退回转出省。
拓展阅读:新生电子相片要求
(一)拍照要求
1.相片应真实体现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