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河西区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详细信息下文做了说明,有需要的家长抓紧查看,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河西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依意愿正常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河西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2024年暑假,小学转学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8日,小学新二至新六年级可申请转学。
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转学登记方式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实施后,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须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政策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1.调整小学转学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5月24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前,已取得河西区户籍及房产的适龄儿童是否必须在2024年申请转学?
答:不是。政策实施前已取得的河西区房产在申请转学时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拟转入河西区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仍可依意愿正常申请转学。
3.调整后的小学转学政策对转学登记时间和年级是怎样要求的?
答:2024年暑假,小学转学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8日,小学新二至新六年级可申请转学。
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4.政策实施后购买的河西区新建商品房是否有持有满三年的要求?
答:政策实施后取得的河西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5.如私产房未持有全部产权可以申请转学吗?
答:转学登记时所持有房产如为私产房,则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该私产房的全部产权。
二、关于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1.调整初中入学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5月24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后,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怎样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答:2024年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1)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
(2)户主及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私产房的全部产权。
3.政策实施后,对原有各年级学生有影响吗?
答:本次政策调整只针对202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河西区原有各年级学生不受影响。
4.政策实施后,如果新一年级入学或新转入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朋友、亲属等共同持有河西区某房屋产权,该生可以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吗?
答:私产房须持有全部产权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部分产权将通过统筹方式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5.政策实施后,如果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在入学或转入后户籍或房产发生变化,可以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吗?
答:毕业登记时,学生如不再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如户籍迁出或房屋售出,则将通过统筹方式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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