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将来从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高度认同我校“复兴栋梁、强国先锋”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和哲学,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份试点招生。各招生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省份招生计划。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计划投放在文史类,在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招生计划投放在历史类。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于即日起至4月30日12:00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照招生简章及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可在我校强基计划投放该省相应科类(或首选科目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中旬学校将在高考后成绩发布前于报名系统内增加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高考成绩发布后,确定入围校考名单。入围校考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测试指南》并按时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按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校考考核
7月4日前举行校考考核,含专业测试和体育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专业测试形式、成绩折算办法以《测试指南》为准。
1.专业测试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以及专业相关领域学习兴趣、发展潜力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参考材料使用。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查范围不限于高中课程标准范围。面试落实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原则上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跑。考生如因病或残疾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可以申请免测,须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育测试免测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跳转),并提交三甲医院证明材料。经学校确认可予免测的考生,体育测试成绩计为0分。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占85%,校考成绩占15%。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学校将设置校考成绩合格线;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比较的优先条件之一。
2.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分省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名单。在拟录考生中,按照分专业计划数,根据校考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学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若首轮拟录结束后,仍有未完成的分省招生计划,则在相应省份根据计划缺额情况按以上原则递补和录取专业,直至录取完成。确定拟录名单时,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体育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在新生报到后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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