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阶段,旨在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一起来看看西宁2024年学生资助的具体政策。
01、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对县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实行学前一年资助政策,农村幼儿园年生均补助1200元,城镇幼儿园年生均补助800元。
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县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实行学前三年资助政策(不得与学前一年教育资助重复享受),按年生均补助1300元。
0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免学杂、免教材。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后为保障学校运转,依据政策标准对学校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并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民办学校学生由学校按照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除学杂费。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设立过渡期,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新生为秋季学期新入学一、七年级学生,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政策;老生过渡期小学到2029年、初中2026年,执行全市农村寄宿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1100元、初中1350元。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发放范围,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625元提供生活费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对我市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天5元。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蛋奶工程”。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学生,按每生每年600元标准实施“蛋奶工程”,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天3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学生家长分别按35%、35%、30%比例分担。
03、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教材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高中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标准免除学费,并按年生均400元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
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学籍的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年生均2000元的平均标准提供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4、中职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中职免学费、免教材。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按年生均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按年生均12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对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按年生均400元标准免费提供教材。
中职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城市学生的20%确定补助范围)和涉农专业学生按年生均2000元平均标准提供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5、西宁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资助政策
对具有西宁市户籍,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儿童少年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十五年教育资助政策。学前减免保育教育费,义教实施“两免一补”,高中免除学杂费、住宿费、中职免除学费、住宿费,各学段残疾儿童少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已享受免费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
0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前可通过户籍所在地县(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申请办理;申请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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