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4人。其中,面向选调生计划公开遴选24人。
(二)职位信息
公开遴选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报考者可通过“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或者“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查阅具体的公开遴选单位、职位、人数和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在黔单位的市、县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者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7.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公开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