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发布,明确省级评价结果是对建设单位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金分配、招生计划确定的重要依据。本轮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下一轮“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包括年度自评、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
“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怎么推进?《办法》指出,绩效评价是指建设单位、各地教育和财政部门,对建设成效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包括年度自评、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绩效评价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各建设单位自评材料、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其他公开发布的数据等。建设单位在年度、中期及实施期结束后均需开展自评,对绩效自评发现的绩效目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调整,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建设期内,“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以及“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应当在本年底至次年3月开展自评工作,重点报告当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各“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须对本单位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则根据各市州安排开展自评工作。
据悉,“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绩效评价由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完成并适时通报评价结果,自评成绩高于90分的建设单位,方可按期申请终期验收。“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则由各市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方式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结合我省职业教育改革阶段任务,在市州评价和建设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工作。
验收不合格将不得申报下一轮“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项目
评价结果将会如何应用?《办法》表示,省教育厅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建设单位建设任务和分档情况,增强“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实效。根据终期验收结果,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建设单位认定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
《办法》指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退出计划:1.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单位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的;2.存在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3.基本办学条件受到教育部黄色预警(黄色警告)或红色预警(红色警告);4.存在重大的错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5.终期验收时,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80%的;6.建设期满,各项投入中的任何一项投入实际到位资金未达到任务书承诺数额70%的;7.项目建设资金实际支出未能达到项目预算总额70%的,或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要求限期整改:1.偏离“双高计划”“双优计划”总体目标,中期评价时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50%;2.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降低建设单位建设目标,减少建设任务;3.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4.2022—2025年,4年间有两次毕业设计抽查、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低于100%,中等职业学校为文化素质普测合格率低于90%。
值得注意的是,省教育厅明确,省级评价结果是对建设单位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金分配、招生计划确定的重要依据。本轮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下一轮“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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