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生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进而去读研究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保研,不一定是本校,也可以保研到外校。
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推研按时间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硕、外推、工硕。每年推研的时间为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
报考规定: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该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可同时在系统填报三个平行志愿(不分主次),每个志愿在提交后的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期间招生单位下载报名信息并决定是否允许考生参加复试。志愿提交48小时后仍未接到复试通知、复试未通过,或拒绝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志愿提交48小时内,如招生单位通过系统明确拒绝推免生申请,推免生可立即填报其他志愿。
二等功免试生只能填写一个志愿,报名期间可修改。二等功免试生不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如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由招生单位直接上报拟录取信息。
推免生提交报考志愿后,招生单位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反馈是否同意其参加复试。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如收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复试通知。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录取。推免生如同意参加复试,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推免生复试。
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将收到招生单位通过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答复是否接受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可拒绝多个,但只能接受一个。如接受,推免生即成为该招生单位的待录取考生。推免生接受招生单位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后,不能再填报其他志愿,或接受其他复试、待录取通知,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再向该推免生发放复试或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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