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的通知》,内容中公布了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和科目、具体工作事项等安排,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有哪些。
考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安排在5月21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7日
上午8:30统一开始,开始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试共设3道试题,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面试工作须在一天内完成。
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 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生的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有关工作事项
做好考试服务委托工作。市、县(市、区)两级有关单位应在4月12日前申请委托,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报至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考院)。省直有关单位应在4月12日前,在省人力社保厅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并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委托命题等考务工作”模块向省人考院申请委托,同时书面发函并致电确认。
申请委托项目包括笔试命题、面试命题和网上报名等,不单独接受面试命题。不得将省人考院命制的试卷用于未经同意的考试。
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申请委托单位均应使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按省直、市直、县(市、区)分级负责原则,分时段开通报名权限。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做好考点落实和准考证编排工作。报名结束后,各地根据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各市、县(市、区)在5月11日前,按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完成考场编排,按规定格式将考生数据库(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报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