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启动。网上预报名将于9月24日开启,初试将于12月24,25日进行。一起来了解一下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场规则有哪些。
来源:三亚教育发布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3、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4、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所有科目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6、考生应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黑色墨水签字笔。
7、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领到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后,必须认真核对答题卡、试卷上的考试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配合监考员或按有关招生单位要求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考生信息、答卷字迹不清等原因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考场上容易出现的违规现象
1.坐错座位
有些考生因为看错准考证号码等没有在规定的位置考试。依据规定,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2.试卷上做标记
考生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依据规定,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
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无效。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3.迟到早退
迟于开考后15分钟入场,或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均属违规。
处理办法:考生迟到不得参加该科目考试。
4.手机当手表
考生将手机或小灵通代替手表,用来看时间。依据规定,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或准考证上招生单位注明需携带的用具。
处理办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5.考前抢答
有些考生为了争取更多的做题时间,没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就开始答题。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6.试卷带出场
考生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依据规定,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
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7.考场喧哗
考生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活动。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8.偷看或抄袭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