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材料审核制度。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政策发布~
一、随迁子女指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的子女(即非陕西户籍的考生)。
二、随迁子女在长安区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在陕参加高考报名:
1.截至高考当年,考生具有在长安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满3年的学籍,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的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说明:在我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往届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自毕业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仍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查流程
1.学籍审查
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领取《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学校盖章后到学籍所归属的区(县)教育局普教科或职成科签字、盖章。
2.居住证审查
在父母一方办理居住证的区(县)公安分局签字、盖章(派出所盖章无效,必须是公安分局盖章)。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查
在父母一方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单。
4.区招生办审查
持以上三个部门审核通过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及参保缴费证明单到长安区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来时还需携带考生本人户口本与身份证、父母的身份证,以上资料都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与父母户口未在一起的,还需出具考生的出生证。(说明:《申请表》正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出生证正常复印。)
四、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随迁子女名单进行公示
对审查通过的随迁子女名单要在考生学籍并实际就读学校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父母姓名及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在陕高考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陕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必须及时回户籍所在省份参加高考,以免错过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时间。